2015年,法院判決張某償還中聯某公司泵車設備款200余萬元,李某對上述債務承擔共同清償責任。因二人一直未履行還款義務,中聯某公司于2023年向張家界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恢復執行。
經查詢,張家界中院執行局未發現被執行人張某和李某名下存在可供執行的財產,且兩人一直處于失聯狀態。4月22日,在申請執行人的協助下,執行法官在河南省登封市對李某進行了約談。面對質詢,李某堅稱自己與張某離婚多年,獨自帶著兩個子女租住在僅五十平米的經濟適用房,無任何經濟來源與財產,生活十分拮據,不清楚張某的情況和去向。李某無收入卻能獨自撫養兩個子女,明顯不符合常理,為了驗證李某說辭真偽,執行法官要求李某當面撥打張某的電話,不料李某卻拿起手機佯言要上洗手間,她的這番舉動立刻引起了執行法官的警覺。
“請你立即配合法院調查工作,否則將依法對你采取罰款、拘留措施!”面對警告,李某無奈交出手機。經查驗,李某與張某一直有電話聯系,并且李某還對今天的約談過程進行了錄音。通過用李某手機聯系張某,執行法官得知張某現目前在河北石家莊務工,且有較高的勞動收入。鑒于李某妨礙法院調查工作以及未經準許私自錄音,張家界中院依法決定對李某司法拘留十五日。拘留期間,張某主動向中聯某公司支付了數萬元執行款項,并且張某、李某二人和中聯某公司達成了分期還款的協議??紤]到李某已經認錯悔改并具結悔過,雙方也達成了還款協議,張家界中院遂作出決定對李某提前解除拘留措施。(文/高凱龍 陳醉 圖/中院執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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