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小區內的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如何確定才合理?”“不按規定分類投放垃圾該不該罰款?”……5月12日,市城管局召開《張家界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立法聽證會,21名聽證陳述人各抒己見,對《條例(草案)》提出意見和建議,多個相關部門旁聽會議。
據悉,市城管局通過官方網站發布了召開聽證會的公告。之后,根據報名的先后順序、行業特點、專業門類,遴選了21位同志作為聽證陳述人,包括市人大代表、市政協委員、市民代表、相關企業代表及生活垃圾分類專家代表和法學專家代表等。
聽證會上,牽頭起草部門市城管局介紹了《條例(草案)》起草情況,21名聽證陳述人緊緊圍繞“垃圾分類標準是否科學”“對家庭廚余垃圾要求先瀝出水分,再投放至廚余垃圾收集容器,是否具有必要性”“對大件生活垃圾的投放要求是否合理,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法律責任的設置是否符合經濟發展實際”等內容充分發表了各自的意見和建議,表達了自己的心聲和所代表部分團體的意見。
市城管局起草組相關負責人表示,會后進行《條例(草案)》修改工作時將充分考慮各位聽證陳述人的意見和建議,切實提高立法質量。